玉环县坎门街道解放塘河道清淤工程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一)现取消“2017年05月05日发布的玉环县坎门街道解放塘河道清淤工程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具体以2017年05月08日发布的“玉环县坎门街道解放塘河道清淤工程的招标文件(新)”为准。
(二)招标公告中新增“2.2作业方式:除特殊情况(部分河道地形复杂,机械无法进入情况),可使用水枪冲刷淤泥,其他情况均采用挖机开挖淤泥”。
(三)招标公告中“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营业执照上具有淤泥清运(疏浚)等字样” 更改为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取得浙江省水利厅三级项目经理聘用资格证书。
3.3 根据浙水建〔2013〕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上述公示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仅指以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参加的)。
其余事项均不变。
招标人:玉环县人民政府坎门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0508玉环县坎门街道解放塘河道清淤工程招标文件(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