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基础设施建设石渣填筑工程招标补充文件(一)
【信息时间:2017-05-11】
各潜在投标人: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资格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的要求作如下更改: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更改为“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更改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以上内容作为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基础设施建设石渣填筑工程招标文件(玉建招备【2017】047号)及招标公告的补充文件,如与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不一致的按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他内容按原要求内容执行。
招标人(盖章):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