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玉环湖环境生态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5]64号)立项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委托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经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位于玉环经济开发区内,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绿化苗木、景观铺装、文化小品、给排水及景观照明工程等;
2.1.2 本工程投资额:约5000万元,监理服务费人民币120.8万元~96.64万元(含120.8万元、96.64万元)。
2.2 招标范围:玉环湖环境生态整治工程(水之斑块)施工监理从施工准备、实施阶段至竣工验收完毕的监理和资料归档及配合结算审核(含保修阶段监理)。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监理服务期:18个月,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具有相应岗位证书。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在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old.ggzyjy.yuhuan.gov.cn)旧网站“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资料。或在新网站http://www.ggzyjy.yuhuan.gov.cn公告附件处下载。 。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02日15时00分,地点为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玉环县玉城街道长治路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0576-87130773、87130772,联系人:施小姐)办好《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吴登瑜 | 联系人:施小秋 |
电话:0576-81719072 | 电 话:0576-87237908 |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87238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