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2017〕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4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沙门镇SSM012-0208-5地块 | 沙门镇兴发小区西南部 | 0.0537 | 住宅用地 | 大于1且小于等于2.2 | ≤43% | / | 70 | 205 | 3万元或3万元整倍数 | 65 |
沙门镇SSM012-0707-2地块 | 沙门镇泗边村 | 0.3889 | 商服、住宅用地 | 大于1且小于等于2.2 | ≤30% | 30%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615 | 5万元或5万元整倍数 | 200 |
大麦屿街道普青中心村陡门头地块 | 大麦屿街道普青中心村北侧陡门头村 | 4.6108 | 工业用地 |
≥1.2
|
≥30%
|
≤20%
| 50 | 3010 |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 900 |
滨港工业城二期SSM041-0404c地块 | 滨港工业城二期中部 | 1.3334 | 工业用地 |
≥1.2
|
≥30%
|
≤20%
| 50 | 940 | 5万元或5万元整倍数 | 300 |
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要求:
沙门镇SSM012-0208-5地块、SSM012-0707-2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参与竞买。
大麦屿街道普青中心村陡门头地块竞买人须为从事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工业企业。
滨港工业城二期SSM041-0404c地块竞买人须为从事塑料制品业的工业企业。
三、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以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截止时,仍有二家以上(含二家)竞买人竞买报价,则进入现场竞价,现场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玉土交出〔2017〕5号《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5月31日 至 2017年6月19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到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市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二楼)或玉环市土地交易中心(玉环市国土资源局二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16时3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6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市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二楼)开标室(一)进行。本次出让地块挂牌时间为: 2017年6月12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21日10时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采用竞拍方式,现场竞价开始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10时10分。
(二)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玉环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yhgtj.gov.cn)及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gzyjy.yuhuan.gov.cn)上公布。
(三)沙门镇SSM012-0208-5地块地上建筑高度≤19米。沙门镇SSM012-0707-2地块地上建筑高度≤50米,其中裙楼高度≤12米;地块内须配置变配电房、电信用房、垃圾收集点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地块内须配建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与居住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后产权无偿提供给当地政府;物业管理用房须占地上建筑面积的7‰,其中物业办公用房为3‰,物业经营用房为4‰。
(四)大麦屿街道普青中心村陡门头地块和滨港工业城二期SSM041-0404c地块,均严格控制企业建设配套的办公区和生活服务区,其占地面积不得超过用地面积的7%。开发使用均须按《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的通知》(浙土资发〔2014〕4号)规定标准执行。大麦屿街道普青中心村陡门头地块竞得者须按一类工业用地标准实施该地块的开发建设,地块外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水电路桥等)全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实施建设。
(五)涉及其他规划指标、建设要求详见各自地块的《规划条件》及《建设要求》。
(六)本次出让地块均不设保留价。
(七)本次出让各地块地价均不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八)竞得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与我局签订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金。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玉环市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二楼)或玉环市土地交易中心(玉环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 系 人:郑女士、董先生
联系电话:0576-87279315、87213801
开户单位:玉环县土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玉环支行
银行帐号:1207081109064047578
玉环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