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人民法院诉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7-05-23】

1.招标条件

   玉环县人民法院诉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用房工程,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5]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环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全部由玉环市人民法院自筹解决,本项目的智能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对本项目的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玉环市人民法院诉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智能化工程,位于玉环市人民法院内,本工程建筑面积为2378.21平方,共四层;其中室内为网络、电话系统:六类单口模块303个,六类双口模块55套,光钎插座8套及配套设备;视频监控系统:86套网络摄像机及配套设备;门禁系统:57套磁力锁、51套出入按钮及读卡器相关配套设备;红外入侵系统:15套红外探测器、20个按钮及配套设备;室外立杆高清球机4套组成等。

2.1.2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273374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预算书所包含的工程量(详见招标人预算书);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工期要求:不超过10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在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old.ggzyjy.yuhuan.gov.cn)旧网站的“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或在新网站http://www.ggzyjy.yuhuan.gov.cn公告附件处下载。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53115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人民法院3楼6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gzyjy.yuhuan.gov.cn)部门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玉环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陈先生

人:林海永

    话:0576-87257012

    话:0576-87217575

 

玉环市人民法院诉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智能化工程.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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