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小微企业创业园自建厂房工程,招标人为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17年5月26日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5月27日—2017年6月1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
1 | 浙江五联建设有限公司 | 99520270 | 590 | 沈新国 | ||
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 ||||||
投标人名称 | 无效标原因 | 无效标依据 | ||||
台州耀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未完工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未将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 | 根据招标文件总则第1.4.1(3)、评标办法第2.1.2条规定。 | ||||
台州亚超建设有限公司 | 商务标份数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1.1条中的投标文件份数规定。 | ||||
曙光建设有限公司 | 商务标份数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1.1条中的投标文件份数规定。 | ||||
浙江大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条款规定 | ||||
浙江名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条款规定 | ||||
浙江环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条款规定 | ||||
浙江铭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条款规定 | ||||
浙江方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条款规定 | ||||
浙江省三门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条款规定 | ||||
浙江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条款规定 | ||||
台州鑫洋市政建筑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条款规定 | ||||
隆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条款规定 | ||||
台州明大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条款规定 | ||||
温岭市宏晟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条款规定 | ||||
仙居长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条款规定 | ||||
浙江龙游大汇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条款规定 | ||||
宁波鑫中弘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条款规定 | ||||
浙江诚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条款规定 | ||||
绍兴豪宇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5条款规定 | ||||
异议受理部门: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或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8767618391、0576-80767389 | ||||||
投诉受理部门: | ||||||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电话:0576-87238517 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0576-87130805 | ||||||
监督部门: | ||||||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电话:0576-87238517 | ||||||
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6-87130805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章)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