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人工(包括机械费中机上人工)、主要材料(特指钢材、水泥、商品砼)。本条约定的调整时间均为在施工合同工期范围内。人工(含机上人工)调整的差价部分只计取税金及民工工伤保险费。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A1=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所在月《台州造价》(正刊)(工程所在地)对应人工、材料信息价。
(2)市场价格约定:A2=施工工期前80%月份内的《台州造价》(正刊)(工程所在地)对应人工、材料信息价算术平均价;
(3)调整方法
a、Δ=(A2-A1)/A1×100%;
b、如|Δ|≤5%(其中钢材为|Δ|≤3%),该材料(人工)结算价格不作调整;
c、当Δ>5%(其中钢材为Δ>3%)时,该材料(人工)价格按超出5%(钢材为3%)的金额调增,即该材料(人工)结算价格=承包人的投标单价+[A2-A1×1.05(钢材为1.03)];
d、当Δ<-5%(其中钢材为Δ<-3%)时,该材料(人工)价格按超出5%(钢材为3%)的金额调减,即该材料(人工)结算价格=承包人的投标单价-[A1×0.95(钢材为0.97)-A2]。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二O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87238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