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中心幼儿园足球场及大型玩具区场地改造工程补充文件(一)
【信息时间:2017-06-19】
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1、本工程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1及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在2013年6月1日及以后承接过(以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人工草坪或塑胶跑道等类似业绩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修改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在2013年6月1日及以后承接过二个人工草坪或塑胶场地等类似业绩的施工企业(能明确体现人工草坪或塑胶跑道施工业绩的施工合同或结算审核报告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招标文件3.1投标文件组成第⑦项“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更改为“施工合同或结算审核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