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中心幼儿园室外道路及塑胶地面改造工程补充文件(一)
【信息时间:2017-06-19】
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1、本工程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1及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且有2013年6月1日及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的二项塑胶场地(跑道)业绩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修改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且有2013年6月1日及以后竣工的二项塑胶场地(跑道)业绩施工企业)(能明确体现塑胶场地施工业绩的施工合同或结算审核报告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招标文件3.1投标文件组成增加第⑦项 “施工合同或结算审核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