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湖环境生态整治工程(水之斑块建筑及局部基础处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7-06-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湖环境生态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5]64号)立项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委托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经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位于玉环经济开发区内,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绿化景观、生态湿地泡、自行车道及园路、观景平台、文化小品、场地铺装、管理用房及服务用房等;

2.1.2  本工程投资额:约2000万元,监理服务费人民币54.10万元~43.28万元(含54.10万元、43.28万元)。

2.2  招标范围:玉环湖环境生态整治工程(水之斑块建筑及局部基础处理)施工监理从施工准备、实施阶段至竣工验收完毕的监理和资料归档及配合结算审核(含保修阶段监理)。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监理服务期:8个月,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具有相应岗位证书。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yuhuan.gov.cn/)网站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资料。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7120930分,地点为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玉环市玉城街道长治路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玉环市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0576-8713077387130772,联系人:施小姐)办好《玉环市建设工程交易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登瑜

联系人:曾云钗

  话:0576-81719072

  话:0576-87237908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87238517

玉环湖环境生态整治工程(水之斑块建筑及局部基础处理)施工监理.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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