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港镇九眼塘河配套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拨款,招标人为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经玉环市水利局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清港镇九眼塘河上,根据测量共分三个区块,区块一测量河长约1.95km,河道清淤面积约6.23万m2,区块二测量河长约2.34km,河道清淤面积约22.72万m2,区块三测量河长约1.09km,河道清淤面积约4.3万m2,清淤总方量约为22.58万m3。作业方式必有采用水力冲挖土;泥浆堆放场的选址发包人已落实,泥浆堆放场拟采用挖掘机挖土造坝填筑方式建造,上口为1.0m,下口为1.5m,填筑高度1.5m。
2.2招标范围:清港镇九眼塘河清淤,根据测量共分三个区块,区块一测量河长约1.95km,河道清淤面积约6.23万m2,区块二测量河长约2.34km,河道清淤面积约22.72万m2,区块三测量河长约1.09km,河道清淤面积约4.3万m2,清淤总方量约为22.58万m3。
2.3计划工期(不超过):150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要求 “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证)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根据浙水建〔2013〕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上述公示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4.1 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yuhuan.gov.cn/)网站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0日09时30分, 地点为玉环市财务开发中心大楼,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市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市招投标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市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0576-87130772,联系人:施小姐)办好《玉环市建设工程交易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的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yuhuan.gov.cn/)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清港镇迎宾路
联系人:尚先生 电 话:13777620622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1002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76-87229474 传 真:0576-87219708
招标监管机构: 玉环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76-87235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