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经济开发区南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小枫屿河整治工程(芦北大道至银湖大道)
【信息时间:2017-07-17】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玉环经济开发区南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小枫屿河整治工程(芦北大道至银湖大道)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玉发改审【2014】84号文件批准立项批复建设, 项目业主为 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委托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经招标监督部门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现状河道进行防渗透、增加蓄水深度整治,并对小枫屿河(金海大道-银湖大道)段西侧驳岸进行新建,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河道整治及新建工程。具体详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证)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3.4“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 ;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上述公示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yuhuan.gov.cn/)网站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89930分, 地点为玉环市财务开发中心大楼,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市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市招投标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市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0576-87130772,联系人:施小姐)办好《玉环市建设工程交易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8.联系方式

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人:陈先生

人:陈先生

    话:0576-81719058

    话:0576-87220951

 招标监管机构:玉环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76-87235197

   

电子招标资料(玉环经济开发区南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小枫屿河整治工程(芦北大道至银湖大道)).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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