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201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玉环新城(漩门二期)BXE036-0203-1地块 | 玉环新城(漩门二期)南区 | 6.0000 | 住宅、商服用地 | 大于1且小于等于1.5 | ≤15% | 3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8900 |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 5800 |
玉环新城(漩门二期)BXE036-0203-2地块 | 玉环新城(漩门二期)南区 | 3.4767 | 住宅、商服用地 | 大于1且小于等于1.5 | ≤15% | 3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0960 |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 3300 |
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参与竞买,竞得人若为非玉环纳税企业的,须在玉环注册新公司并在玉环纳税。
三、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以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截止时,仍有二家以上(含二家)竞买人竞买报价,则进入现场竞价,现场采用增价竟拍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玉土交出〔2017〕7号《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8月28日 至 2017年9月18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到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市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二楼)或玉环市土地交易中心(玉环市国土资源局二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16时3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9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市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二楼)开标室(一)进行。本次出让地块挂牌时间为: 2017年9月7日8时30分至2017年9月20日10时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采用竞拍方式,现场竞价开始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10时10分。
(二)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玉环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yhgtj.gov.cn)及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gzyjy.yuhuan.gov.cn)上公布。
(三)本次出让地块,地上建筑高度≤80米,其中裙楼高度≤12米,地下建筑高度不做限制,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地下空间以建设停车场为主,不得作为商业用途开发建设。本次出让地块均须配建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验收合格后无偿交由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使用。
(四)玉环新城(漩门二期)BXE036-0203-1地块地上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玉环新城(漩门二期)BXE036-0203-2地块地上建筑面积≤5215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
(五)涉及其他规划指标、建设要求详见各自地块的《规划条件》及《建设要求》。
(六)本次出让地块均不设保留价。
(七)本次出让各地块地价均不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八)竞得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与我局签订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金。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玉环市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二楼)或玉环市土地交易中心(玉环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 系 人:郑女士、董先生
联系电话:0576-87279315、87213801
开户单位:玉环市土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玉环支行
银行帐号:1207081109064047578
玉环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