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玉城中学综合楼工程项目监理补充文件(一)
【信息时间:2017-10-16】
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将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8项投标文件组成中:“③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应附件二派驻本工程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监理员岗位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资料员岗位证书有关证书等。若证书不能反映注册单位的,应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修改为:“③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应附件二派驻本工程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监理员岗位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资料员岗位证书有关证书等。若证书不能反映注册单位的,应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盖社保机构公章)。”
将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2项监理机构组成要求中:“1、总监理工程师:1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修改为:“1、总监理工程师:1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将本工程招标文件中附件二中总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对应的须提供的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