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龙溪镇中心城区污水管道工程四期工程(工业园区区块)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环市龙溪镇中心城区污水管道工程四期工程(工业园区区块),已由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6〕1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确定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玉环市龙溪镇中心城区污水管道工程四期工程(工业园区区块),位于玉环市龙溪镇工业园区区块内,内容包括D200HDPE塑钢缠绕管1547m、D300HDPE塑钢缠绕管3059m、D400HDPE塑钢缠绕管553m、dn300PE实壁管(PE100,1.25MPa)967.20m、dn200PE实壁管(PE100,1.25MPa)76.8m、1100*1100mm砖砌污水井275座、1500*1500mm砖砌污水井4座、2500*2200mm倒虹井2座、松木桩4036根、高压旋喷桩20m、道路拆除并恢复16255m2、绿化拆除修复3000m2,道路减速带修复700m等;
2.1.2工程预算造价约:11274703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监理从施工准备、实施阶段至保修阶段,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的监理服务和与工程有关分项的监理和资料汇总整理;
2.3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委托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保修期结束;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yuhuan.gov.cn)网站的“乡镇平台”的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
4.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09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食堂楼上)。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平台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0576-8992105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仙花 电 话:0576-87217575
玉环市龙溪镇中心城区污水管道工程四期工程(工业园区区块)施工监理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