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芦浦镇井头村小区污水零直排创建项目
【信息时间:2018-03-3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芦浦镇井头村小区污水零直排创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芦浦镇镇中心,紧邻漩港路,村域共划分为六个自然片,分别为上金片、上厂片、王家片、杜家片、片头片和莲花岙片本工程有清扫口、化粪池和检查井,其中检查井有500*500砖砌检查井65座、Φ700砖砌检查井19座等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控制价所包含的污水治理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控制价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工期要求:不超过15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为玉环境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项目在建不作要求)

3.3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 yhjyzx.com.网站的部门自行招标信息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等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49150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部门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 系 人:施女士

电    话:0576-87146181

电    话:0576-87237908

 

招标文件.rar

井头村小区污水零直排创建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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