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玉环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就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Q-YHZFCG-2018-27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一 | 内容 | 放流规格 | 备注 |
大黄鱼 | 体长≥5㎝ | 具体采购量详见招标内容 | |
黑鲷 | 体长≥5㎝ | ||
标段二 | 日本对虾 | 体长≥1㎝ | |
标段三 | 白鲢 | 体长≥250px | |
花鲢 | 体长≥10㎝ | ||
鲫鱼 | 体长≥8㎝ | ||
白鲢(夏花) | 体长≥3㎝ | ||
花鲢(夏花) | 体长≥3㎝ |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流放种类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无不良记录证明;
4、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参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售价: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2.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189号滨江新城时代广场3幢2206室;
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申请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流放种类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
4、投标供应商无不良记录证明(药残、疫病检测不合格或有不良记录);投标供应商须在所属地渔业主管部门开具无不良记录证明;
5、供应商报名前请致电代理公司。
以上证件、证书、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字迹清晰并整理后装订成册。资料齐全者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3日 下午02:30
八、投标地点: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市新城中路与长治路(南一路)交叉路口)二楼开标室3;
九、开标时间:2018年5月23日 下午02:30
十、开标地点: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市新城中路与长治路(南一路)交叉路口)二楼开标室3;
十一、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标段一30000元,标段二4000元,标段三5000元。
汇入以下账户并确保投标截止前到账。(投标单位汇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以便核查。)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湖墅支行
开户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1004847888501
交付方式:网银、汇票、电汇方式(不接受以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联系方式
玉环市海洋与渔业局
刘先生 :电话:0576-87213626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苏女士: 电话:0571-88107579 传真:0571-88102827 邮箱:353594584@qq.com
林先生: 电话:18057685959 传真:0577-57579778 邮箱:153997632@qq.com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玉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6-8725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