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滨港工业城二期海口南路西段工程(丽江路至金波路)的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18-06-29】
玉环市滨港工业城二期海口南路西段工程(丽江路至金波路)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前附表中“3.1投标文件组成”中的“(8)证书材料:”中的“③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变更为“③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和原件”;
2、招标文件前附表中“4.2.5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中的第2条增加以下内容 “如委托时,投标人必须委托本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为委托代理人,否则投标文件不予签收(已签收,但发现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六、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分自查表”取消
本次补充非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如投标人对此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发出后3天内提出,否则将视为认可,请各潜在投标申请人按照调整后的内容参加工程投标。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玉环市滨港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招标监管机构: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附件下载:
澄清修改文件:澄清修改文件[1].pdf 图纸:施工图.rar 招标文件:zb.pdf 工程量清单:玉环市滨港工业城二期海口南路西段工程(丽江路至金波路).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