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漩门湾3-5土地开发项目吹填工程(漩门江清淤I)、3-6土地开发项目吹填工程(漩门江清淤Ⅱ)施工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18-07-20】

           

关于玉环市漩门湾3-5土地开发项目吹填工程(漩门江清淤I)、3-6土地开发项目吹填工程(漩门江清淤Ⅱ)施工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106001)

公告开始时间:2018-07-20         公告结束时间:2018-07-24

本 玉环市漩门湾3-5土地开发项目吹填工程(漩门江清淤I)、3-6土地开发项目吹填工程(漩门江清淤Ⅱ)施工监理(A3310211100000106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市漩门湾3-5土地开发项目吹填工程(漩门江清淤I)、3-6土地开发项目吹填工程(漩门江清淤Ⅱ)施工监理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玉环市漩门湾3-5土地开发项目吹填工程(漩门江清淤I)、3-6土地开发项目吹填工程(漩门江清淤Ⅱ)施工监理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
1海南容德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1032000合格从工程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施工阶段服务期为21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第1候选人海南容德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王继全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企业资质
第1候选人海南容德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港口与航道-港口与海岸工程-甲级;工程监理-水利水电-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甲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海洋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车先生

  • 联系电话:0576-80766107

  •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国土资源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废标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

废标依据

宁波凌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浙江新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未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评标细则第5.2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国土资源局。

五、联系方式

  • 玉环海洋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玉环经济开发区汽摩园区城兴路10号

  • 车先生

  • 0576-80766107

  • 409870@qq.com

  •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玉环市玉城街道康育南路309号1503室

  • 施小秋

  • 13905867096

  • 125649390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海洋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国土资源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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