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清港镇东部污水纳管工程(二期)二标段(招标项目)玉环市清港镇东部污水纳管工程(二期)二标段(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18-08-03】

           

关于玉环市清港镇东部污水纳管工程(二期)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110001)

公告开始时间:2018-08-03  8:30:00         公告结束时间:2018-08-08 8:30:00

本 玉环市清港镇东部污水纳管工程(二期)二标段(A3310211100000110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市清港镇东部污水纳管工程(二期)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玉环市清港镇东部污水纳管工程(二期)二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
1台州市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969544合格150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第1候选人台州市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余纪来二级注册建造师(浙23313128598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企业资质
第1候选人台州市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不分专业-二级;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不分专业-三级;施工专业承包-其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郑林辉

  • 联系电话:0576-89928196

  •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原因

否决投标依据

温岭市景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文件未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项规定

浙江士高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项规定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五、联系方式

  • 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

  • 玉环市清港镇迎宾路3号

  • 郑林辉

  • 0576-89928196

  • 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省玉环市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11楼

  • 李陆明

  • 0576-8728732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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