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芦浦中心幼儿园分园建设工程的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18-08-03】
玉环市芦浦中心幼儿园分园建设工程施工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一、 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2.5条款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须为第二代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和针对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参加开标会议。
修改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须为第二代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和针对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必须委托本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为委托代理人,否则投标文件不予签收(已签收,但发现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时,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可以不委派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须为第二代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不予签收。 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须为第二代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二、为明确说明,避免理解有误,将招标文件第24页评标办法附件“最高投标限价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标底价,即评标标底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标底价,即评标标底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未涉及实质性内容修改,开标时间及其它内容均保持不变。
以上内容作为玉环市芦浦中心幼儿园分园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补充文件,如与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不一致的按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他内容按原要求内容执行。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盖章):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二O一八年八月三日
附件下载:
澄清修改文件:澄清修改文件[1].pdf 图纸:芦浦镇中心幼儿园分园主体部分最终图纸.rar 招标文件:zb.pdf 工程量清单:玉环市芦浦中心幼儿园分园建设工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