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坎门一中食堂及风雨操场建设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玉环市坎门一中食堂及风雨操场建设工程(监理)(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18-08-15】

           

关于玉环市坎门一中食堂及风雨操场建设工程(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115002)

公告开始时间:2018-08-15 08:30:00         公告结束时间:2018-08-20 08:30:00

本 玉环市坎门一中食堂及风雨操场建设工程(监理)(A33102111000001150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市坎门一中食堂及风雨操场建设工程(监理)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玉环市坎门一中食堂及风雨操场建设工程(监理)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
1浙江森威监理有限公司483800合格监理期限约 17个月,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2浙江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479200合格监理期限约 17个月,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总监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第1候选人浙江森威监理有限公司傅康33014571
第2候选人浙江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龙顺江3301677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企业资质
第1候选人浙江森威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不分专业-甲级;工程监理-市政公用-不分专业-甲级;工程监理-水利水电-不分专业-乙级;
第2候选人浙江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不分专业-甲级;工程监理-市政公用-不分专业-甲级;工程监理-机电安装-不分专业-乙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市坎门第一初级中学

  • 联系人:潘友勤

  • 联系电话:15058635777

  •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五、联系方式

  • 玉环市坎门第一初级中学

  • 玉环市坎门振兴路308号

  • 潘友勤

  • 15058635777

  • 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玉环市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11楼

  • 张桂芳

  • 1373667279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坎门第一初级中学(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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