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干江镇东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浙江省台州市干江镇垟坑村磨竹头矿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18-08-21】

           

关于玉环市干江镇东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浙江省台州市干江镇垟坑村磨竹头矿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109002)

公告开始时间:2018-08-21          公告结束时间:2018-08-24

本 玉环市干江镇东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浙江省台州市干江镇垟坑村磨竹头矿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A33102111000001090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市干江镇东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浙江省台州市干江镇垟坑村磨竹头矿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玉环市干江镇东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浙江省台州市干江镇垟坑村磨竹头矿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
1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6121464合格30个月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第1候选人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熊先林 浙133060700175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企业资质
第1候选人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矿山-不分专业-一级;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不分专业-一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不分专业-一级;施工专业承包-其他-其他-一级;施工专业承包-其他-其他-甲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市干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辉国

  • 联系电话:13967675261

  •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国土资源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废标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废标依据
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公司资信标无原件按招标文件3.1条款规定
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提供联合体协议无效按招标文件1.4.4条款规定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国土资源局。

五、联系方式

  • 玉环市干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玉环市干江镇人民政府

  • 王辉国

  • 13967675261

  • 1957684621@qq.com

  •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3楼

  • 彭炜华

  • 021-33627130

  • tjecjy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干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国土资源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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