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芦浦镇大沙村、小沙村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玉环市芦浦镇大沙村、小沙村耕地质量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拨款,招标人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玉环市芦浦镇大沙村、小沙村,项目主要工程量:0.5*0.5m灌溉渠653m、0.6*0.8m混凝土排水沟392m、1.5*1.5m排水渠146m、3m宽机耕路70m、2m宽生产路235m。
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07201元,按一个标段实施。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招标人预算书和图纸所包含的工程量。 (详见招标人预算书)
2.3计划工期:不超过60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证)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 根据浙水建〔2013〕23号文的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yuhuan.gov.cn)网站的“乡镇平台交易信息”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0日15时 00分,地点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平台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玉环市芦浦镇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1785826206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环市垟青大厦5号楼3B403室
联系人:张仙花 电 话:13967677682 、0576-87217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