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国道清港连接线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第四号补充文件
【信息时间:2018-10-26】
致资格预审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玉环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第四号补充文件,本补充文件是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资格预审文件、第一号补充文件、第二号补充文件、第三号补充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人仔细阅读本补充文件及第一号补充文件、第二号补充文件、第三号补充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
第四号补充文件内容如下:
“资格预审公告第3.1款”、“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款”中的内容作如下调整:
申请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属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注: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将经申请人盖章的收悉函发给招标人,传真号码:0571-81993789,邮箱:865828361@qq.com。
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玉环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单位: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 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