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第三条第一点“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投标人必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许可”;
2、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第五条第一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14时30分”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14时30分”。
玉环市公共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