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157002001)
一、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1、图纸中一期建筑及2号楼需拆除部分是否包括在此次招标内?
答:不在此次招标范围。
2、精装修/电梯/空调/变配电及智能建筑等甲方招标工程的预计进场时间和工期?
答:按总承包人的施工总计划确定。
3、甲方单独招标专业工程暂估价9000万, 设备暂估价9629万, 是否计入投标总价?
答:按招标文件招标清单的规定,只计总承包服务费。
4、施工用水接入口和施工用电接入口具体位置可否在总平面图中标示?
答:施工用水由招标人统一接至施工现场,用水接入点为“康育南路侧”,用电的接入点为“广陵南路侧”,具体位置,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请提供甲供材清单?
答:无甲供材料。
6、招标清单中的编制说明,注明与精装修的划分界限,不包括室内扶手等,工程量清单中列项的硬木扶手、栏杆、栏板是否计价?
答:以招标清单为准。
7、电气部分配电箱无系统图,建议甲方统一约定配电箱暂定价计入报价?
答:重新提供最新版施工图,投标人自行报价。
8、招标文件中工程质量要求前后不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仅要求合格,合同协议书中要求工程质量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
答:工程质量要求为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创优目标为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
9、电子标书对预算软件是否有要求?
答: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10、招标限价是否提供明细?
答: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11、现场场地平整情况,是否有未移除建筑?
答:现场场地平整程度和场内零星建筑物(不包括2#楼)拆除等,以现状为准。平整度不足的和场内零星建筑物拆除等由承包人自行处理,这些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12、现场临时围墙是否需要修改?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
13、现场出入口情况,是否需要另行与市政道路开口?
答:施工出入口根据承包人施工组织确定,承包人自行负责建设及有关审批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审批手续发包人予以协助。
14、现场施工用电容量,需要配备的发电机情况?
答:现场施工用电变压器1200KV,承包人要自备满足停电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发电机的容量承包人自行确定,但必须满足正常的施工用电要求。
15、现场是否有生活区搭建空间?
答:投标人自行踏勘为准,以建设用地范围为条件由承包人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如有不能满足条件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增加相应费用。
16、工期要求为1500天,是否有其它节点要求?
答:工期要求为1500天。纳入总承包管理的其他专业工程的进场计划确定。但承包人自行承包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至少在总工期1000天前具备精装修专业工程施工前施工的条件。
17、澄清修改文件中提出的BIM技术在工程项目中的管理应用,对于应用点是否有要求?
答:本工程在设计阶段已应用BIM,本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人必须采用BMI技术解决传统施工过程管线碰撞、标高控制等问题,提高空间的使用率、节约成本,为工程投入运行管理维护信息、智能化等创造条件。
18、招标文件第6页3.1投标文件组成(9)③和第23页综合评估法三、(二)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统一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投标人开标时随带,以备评标委员会核实。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不调整。若投标人对此有异议的,应在本澄清发出之日三天内提出,否则将视为认可,未尽事宜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长乐路
联 系 人:张先生、罗先生
电 话:0576-87238129、872385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康育南路309号1503室
联 系 人:施小秋
电 话:139058670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 标 人:(盖章)
监 督 部 门:(盖章)
附件下载:
澄清修改文件:澄清修改文件[2].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