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城北大道景观建设工程(土建部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173001)
公告开始时间:2018-12-18 公告结束时间:2018-12-20
本 玉环市城北大道景观建设工程(土建部分)(A3310211100000173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市城北大道景观建设工程(土建部分)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玉环市城北大道景观建设工程(土建部分)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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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义乌市恒风路桥有限公司 | 35476707元 | 合格 | 4个月(绿化部分回填土2个月内必须完成)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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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候选人 | 义乌市恒风路桥有限公司 | 徐连平 | 浙133171848371、浙交安B(13)G08979、ZJ1201201300786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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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候选人 | 义乌市恒风路桥有限公司 | 施工总承包-公路-不分专业-一级;施工专业承包-公路-公路路基工程-一级;施工专业承包-公路-公路路面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不分专业-三级;施工专业承包-公路-公路交通工程-二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06868717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76-89903033
三、其他公示内容
废标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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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温岭市胜途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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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审查中发现,第一信封投标文件中无项目总工资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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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款 |
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 |
在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审查中发现,第二信封投标文件报价函中投标总报价无大写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投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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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款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交通运输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市交通局西七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70686871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安路198号上段大厦3单元1501室
联 系 人:张仙花
电 话:13967677682
电子邮件:18302091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交通运输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