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眼镜产业园(EPC工程总承包)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182001
更正内容:
一、本工程原招标文件P23-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25分)作废,更改为以下内容:
资信标评审(25分)
1、注册资金得分情况如下(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最高得5分:
(1)施工企业3亿≤注册资金<5亿,得2分;5亿≤注册资金<7亿,得3分;7亿≤注册资金<9亿,得4分;9亿≤注册资金,得5分;3亿以下不得分;
(2)设计企业1亿≤注册资金<1.5亿,得2分;1.5亿≤注册资金<2亿,得3分;2亿≤注册资金<2.5亿,得4分;2.5亿≤注册资金,得5分;1亿元以下不得分。
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
独立承接过(以联合体中标的无效)单项合同额2亿及以上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每个得2.5分,最高得10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有政府公共交易中心或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工程总承包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3、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过单个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厂房类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以联合体中标的无效),每个得2.5分,最高得5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浙江省工程总承包第一批试点企业名单》或《浙江省工程总承包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得5分。
注:EPC 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独立承接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不包括:建造-运营-移交(BOT);建造、移交(BT)类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以及公私合营模式(PPP)类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项目发包人及承包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项目等。
二、新上传“玉环眼镜产业园红线图”。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大麦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路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777815927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5号楼1002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76-87229474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大麦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盖章)
附件下载:
澄清修改文件:澄清修改文件[1].pdf 招标文件:玉环眼镜产业园(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