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人民法院污水零直排创建工程 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9-02-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玉环市人民法院污水零直排创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委托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工程位于玉环市人民法院内,主要内容为污水零直排建设,包含雨污水管道改建、原管道开挖修复、非开挖修复。主要工程量:1)雨污水管道改建部分:D110 UPVC雨污水管25mD225 HDPE双壁波纹管52mD315 HDPE双壁波纹管32m500*500雨水井 H=1.0m 3座、φ700砖砌流槽检查井(H=1.35m)1座、1.05立米隔油池1座;2)开挖修复: D225 HDPE双壁波纹管24mD315 HDPE双壁波纹管6mD400 HDPE双壁波纹管6m、φ700砖砌落底检查井(H=1.35m)2座改建;3)原位固化法局部修复:D300/D20010处;4)马尼拉草皮恢复80m2、沥青路面恢复40m2、混凝土道路拆除恢复120m2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53922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预算书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人预算书》。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工期要求:不超过30天(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yuhuan.gov.cn)网站的“部门自行交易信息”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22714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人民法院3楼6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自行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玉环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陈先生

人:张仙花

    话:0576-87257012

    话:0576-87217575

 

 

 

玉环市人民法院污水零直排创建工程招标文件电子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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