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坎门中心渔港小里澳软基处理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193001001)
一、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一、本工程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EPC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为投标人单独完成项目业绩或投标人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形式的项目业绩。
二、《招标文件》第95页附件8、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项目情况表的表格下注1、2修改为:
1.投标人项目业绩要求:
①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国内至少完成一个合同含软基处理(指地基承载力不能达到建设要求,通过技术处理后使之达到建设要求的软基处理)总面积≥21万m²的EPC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承包合同;3)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报告或质量鉴定书或验收证书);4)若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的,且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若上述材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须提供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该项目业主出具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该能反映项目特征的施工图),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本表后应附业绩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随带备查(评委若要求核对的,未提供原件,该项不予认可)。
三、《招标文件》第19页评标办法二、资信标评审表中序号2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序号3项目施工负责人业绩、序号4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评分标准中的评审业绩表述与《招标文件》第96页附件9、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情况表的表格下注:要求提供的业绩表述不一致,现予以统一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19页评标办法二、资格标评审表评分标准统一修改为: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1 |
投标人的荣誉 |
2分 |
投标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的,得0.5分 |
按本澄清与修改三、2要求提供评审资料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0.5分,最高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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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总负责人业绩 |
2分 |
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国内承担过一个合同含软基处理总面积≥21万m²EPC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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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施工负责人业绩 |
3.5分 |
①具有港口与航道或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 ②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国内承担过一个合同含软基处理总面积≥21万m²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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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 |
2.5分 |
①具有港口与航道或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 ②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国内承担过一个合同含软基处理总面积≥21万m²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任职经历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 |
2、《招标文件》第96页附件9、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情况表的表格下注1、2统一修改为:
1)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①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国内承担过1个合同含软基处理(指地基承载力不能达到建设要求,通过技术处理后使之达到建设要求的软基处理)总面积≥21万m²的EPC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承包合同;3)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报告或质量鉴定书或验收证书)。项目业绩可以投标人单独完成或投标人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形式的项目业绩。
2)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①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国内承担过1个合同含软基处理(指地基承载力不能达到建设要求,通过技术处理后使之达到建设要求的软基处理)总面积≥21万m²的项目设计业绩。
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1)设计合同(或承包合同);2)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报告或质量鉴定书或验收证书)。项目业绩可以投标人单独完成或投标人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形式的项目业绩。
若上述1).②、2).②材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须提供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该项目业主出具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能反映该项目特征的施工图),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本表后应附业绩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随带备查(评委若要求核对的,未提供原件,该项不予认可)。
四、本工程施工图审查单位由招标人委托有类似设计或审查的咨询单位,审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审查费用金额以招标人与审查单位签订合同为准。
五、《招标文件》第79页25.补充条款25.2的内容取消。
六、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与建筑工程清单中的面积数据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中的建筑工程清单面积为准。
七、《招标文件》第98页附件11、主要人员资历表下注要求原件随带备查证件不包括身份证。
八、《招标文件》第101页附件14、投标报价汇总表序号3投标总报价合计“(1+2+3+4)”修改为“(1+2)”。
九、原《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在提交投标文件后收取,现根据台州市有关文件通知对电子招标文件实行零收费。
十、其它澄清问题均以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取消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1“(2)页数(封面、封底、目录除外)不得超过50页(以打印页为准)”的要求,即技术文件的编制页数不作要求。
十二、本工程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19年5月22日09时30分。
附:CAD版图纸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玉环市坎门街道西头居西头路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6-899269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康育南路309号1503室
联 系 人:施小秋
电 话:0576-872379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盖章)
附件下载:
澄清修改文件:澄清修改文件[1].pdf 图纸:辅助资料.zip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