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1 | 清港镇鹤新村老旧工业点改造地块 | 清港镇鹤新村南侧 | 4.5640 | 工业用地 | 2.42 | 58.02% | 50 | 4870 |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 1500 |
备注 | 1、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竞得人须按《清港镇鹤新村老旧工业点改造建筑方案》开发建设该工业地产项目,入园企业制造产业须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入园企业主导产业为水暖阀门,入园企业须符合“标准地”指标要求,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43万元/亩,亩均税收≥20.6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5.5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4700万元/吨,R&D 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2.4%;若符合我市入园条件的非水暖阀门企业入园的,则该入园企业须达到《省发展改革委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的通知》规定的相应行业“标准地”指标要求。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港镇鹤新村老旧工业点地块规划条件》、《清港镇鹤新村老旧工业点改造建筑方案》; 3、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 |||||||||
2 | 清港镇双郏塘村老旧工业点改造地块 | 清港镇双郏塘村 | 2.3300 | 工业用地 | 2.29 | 55.21% | 50 | 2520 |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 800 |
备注 | 2、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竞得人须按《清港镇双郏塘村老旧工业点改造建筑方案》开发建设该工业地产项目,入园企业制造产业须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入园企业主导产业为水暖阀门,入园企业须符合“标准地”指标要求,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43万元/亩,亩均税收≥20.6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5.5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4700万元/吨,R&D 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2.4%;若符合我市入园条件的非水暖阀门企业入园的,则该入园企业须达到《省发展改革委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的通知》规定的相应行业“标准地”指标要求。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港镇双郏塘村老旧工业点地块规划条件》、《清港镇双郏塘村老旧工业点改造建筑方案》; 3、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 |||||||||
3 | 清港镇徐都村老旧工业点改造地块 | 清港镇徐都村 | 2.3016 | 工业用地 | 2.30 | 54.07% | 50 | 2390 |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 700 |
备注 | 3、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竞得人须按《清港镇徐都村老旧工业点改造建筑方案》开发建设该工业地产项目,入园企业制造产业须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入园企业主导产业为水暖阀门,入园企业须符合“标准地”指标要求,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43万元/亩,亩均税收≥20.6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5.5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4700万元/吨,R&D 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2.4%;若符合我市入园条件的非水暖阀门企业入园的,则该入园企业须达到《省发展改革委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的通知》规定的相应行业“标准地”指标要求。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港镇徐都村老旧工业点地块规划条件》、《清港镇徐都村老旧工业点改造建筑方案》; 3、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