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芦浦河系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护岸部分工程(监理)补充文件
【信息时间:2019-07-12】
玉环市芦浦河系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护岸部分工程(监理)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1、本工程原招标文件第六页投标人须知里的第12项监理机构组成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水利水电专业),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现修改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专业),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十五页本工程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简易评标法,投标报价限价就是有效投标报价范围16万元,其余不变,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
日 期 :2019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