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12页“第三章评标办法3、评标标底价的确定”修改为“评标标底价=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控制价-暂列金)×(1-D%)+暂列金】×50%,其中D为下浮率,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签的办法在下列11个数值中确定:10.0、1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2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019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