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浦镇六号区块(江家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
【信息时间:2019-07-22】

1.招标条件

   芦浦镇六号区块(江家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拨款及自筹,委托浙江开太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为芦浦镇六号区块(江家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项目位于芦浦镇江家小区,共计47户。

主要建设内容为:路面破碎修复共609㎡,铺设PVC-U污水管D160管共21米,铺设HDPE双壁波纹污水管D225管共412米,φ315塑料成品井56座,与现状检查井连接拆除修复共计5处,原检查井井盖更换共计10套,铺设UPVC接户污水管D75共计235米,铺设UPVC接户污水管D110共计235米,清扫口De160共计47个,新建化粪池检查口共计141个,铺设304不锈钢方包UPVCD75共计62米,铺设螺旋消音UPVC露台立管D75共计100米,铺设螺旋消音UPVC厨房立管D75共计80米,管道非开挖修复共计6处,管道开挖修复共计6处,管道人工拆除共计1处,管道机械清理共计7处,管道重装共计2处等;

2.1.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459678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招标人预算书所包含的工程量(详见招标人预算书)。

2.3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不超过60天(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和浙江省台州市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浙江省和台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相关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yuhuan.gov.cn)网站的“乡镇平台交易信息”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730日14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后幢二楼大礼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平台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开太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许先生

  人:张济波

    话:17858262067

    话:0576-87449789、15605869500


招标文件 .doc

芦浦镇六号区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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