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湖环境生态整治二期工程-玉环金湾半岛景观工程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045002)
一、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1“最高投标限价:3769208元招标控制价× 88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3769208元(招标控制价× 88 %)”。
2、招标文件第13页“3.2.1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采用2010年浙江省定额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以“投标工具-招标概况-投标报价要求”的规定为准)。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报相应表格。”修改为“3.2.1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及其他工程造价补充规定和技术规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以“投标工具-招标概况-投标报价要求”的规定为准)。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报相应表格。”
3、招标文件第22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80分。偏离评标标底价的,每高于或每低于评标标底价1个百分点的均扣2分,即商务标得分=80-|(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2(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修改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90分。偏离评标标底价的,每高于或每低于评标标底价1个百分点的均扣2分,即商务标得分=90-|(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2(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4、招标文件第43页15.3.1第(2)“15%的工程款(包括绿化养护费用)”修改为“2.5%的工程款(包括绿化养护费用)”。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6-87238517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7365399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财富大厦1幢1单元1002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76-87491818
电子邮件:124787991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附件下载:
澄清修改文件:澄清修改文件[1].pdf 图纸:金湾半岛施工图.rar 招标文件:zb.pdf 工程量清单:玉环湖环境生态整治二期工程-玉环金湾半岛景观工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