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海山生态旅游岛综合开发项目
【信息时间:2019-10-09】

  玉环市海山生态旅游岛综合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玉环市海山生态旅游岛综合开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全部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经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现对该项目投资建设人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合作范围为玉环市海山茅埏岛及茅坦岛、横床岛、大青岛、鹰婆岛、大担岛及海域(使用需经审批),其中茅埏岛面积约6.24平方公里,其他岛屿面积共计2.07平方公里(以红线范围为准)。若本项目启动后,大青岛5年内,其他岛屿8年内,未启动投资活动和开工项目的,由政府自行建设或招商开发,不再作为本项目的合作范围。

项目内容包括产业导入、投资融资、城市运营以及产业导入所需的海域治理及环境整治提升、土地整理及规划设计咨询、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预估静态总投资约138亿元,合作期限为25年。      

2.2  投资模式

投标单位中标后,与招标人签署投资协议,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2.3 合作模式

项目双方遵循“整体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开发、全域运维”的开发原则,对项目进行科学定位和统一规划,实现滚动开发与良性发展。

第一阶段,甲乙双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后,成立项目公司启动概念规划、控规修编、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

第二阶段,基于双方确认的规划成果和实施方案,甲方和项目公司签订投资建设合同;根据双方商定的投资建设计划,进行项目投资建设。

2.4 开发计划

本项目计划分为三期实施:

第一期(2020年至2024年)计划开发茅埏岛经营性建设用地约1000亩,首期静态总投资额约53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约28亿元(含前期费用约8亿元),产业投资25亿元。主要导入游客服务中心、研学基地、休闲度假酒店等文旅产业和康养产业,以及海域治理及环境整治提升、土地整理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第二期(2025年至2029年)计划开发茅埏岛经营性建设用地约800亩,主要导入文化创意、康养小镇等产业,完成区域范围内海域治理及环境整治提升、土地整理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静态总投资额约35亿元。至第二期结束之前,乙方应完成规划当中确定的全部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期(2030年至2044年)计划开发茅埏岛经营性建设用地约350亩,主要包括相关文旅、康养、海上牧场等产业导入及其他海岛综合开发,静态总投资额约50亿元。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合作范围为茅埏岛及茅坦岛、横床岛、大青岛、鹰婆岛、大担岛及海域(使用需经批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整体规划策划、土地征拆平整、工程建设投资、海域综合治理、相关产业导入、城市综合运营、投融资服务等

在项目合作内容范围内,社会资本方若具备实施资质和条件的(包括规划、设计、施工、运营、投资建设等),则由社会资本方直接组织实施;若社会资本方不具备实施资质能力和条件的,由项目公司经合法程序选择有资质单位组织实施。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法人资格: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为在中国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有效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勘察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应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中一项特级资质及两项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中须含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融资能力: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 2018年度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亿元(须出具2018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

(2)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方满足或联合体各方累计满足)取得各银行有效综合授信额度和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贷款意向书额度累计不低于50亿人民币,提供有效期内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证明文件和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银行授信额度金额或贷款意向书额度可以累计。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14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在国内至少有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一个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0亿元的工程投融资项目业绩(投融资项目主要为PPP或BOT或BOO或BOOT或股权投资类等投资业绩,以项目合同为准)。

3.4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工程或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派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派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4)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派出):持有市政或水利或港口航道或房建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派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6)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总人数不少于3人,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7)项目总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9年10月9日~2019年10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到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安路198号上段大厦3单元1501室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携带其上述资料进行报名。

4.2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1)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U盘)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长治路1号2-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递交地址: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三)(玉环市玉城街道长治路1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1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方式:传统线下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gzyjy.yuhuan.gov.cn)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87238517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中路与长治路东北转角

联系人:        黄朝亮           

电 话:      1396849662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安路198号上段大厦3单元1501室

联系人:           张仙花               

电 话: 0576-87217575、1396767768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监督部门: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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