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单一来源编号: HQ-YHZFCG-2019-99
三.采购项目名称:玉环市协同办公系统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玉环市协同办公系统 | 1 | 项 | 38万元/年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玉环市协同办公系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17号和《台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台州市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2019〕337号)文件要求,为适应新形势,结合玉环实际情况我市要建设一套协同办公系统,根据台州市文件的要求,建议各个县市区均采用台州市同一套协同办公系统,为保证与台州市协同办公的无缝衔接,确保文件能够正常的上通下达,建议采用单一来源形式采购与台州市统一的协同办公系统。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一)之前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与相关合作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必须向相关政府合作伙伴或特定主体采购服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台州市协同办公系统承建商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为了保持项目连续性和一致性,特申请本项目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郭宇环 | 工程师 | 玉环市广播电视台 |
黄敏岳 | 工程师 | 玉环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 |
张美会 | 工程师 | 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情形,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576-87228041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玉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 谢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250185
传真: 0576-87250185
地址: 浙江省玉环市广陵路130号
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6168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