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玉环市公安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 HQ-YHZFCG-2019-110
三.采购项目名称:机房机柜租赁及设备托管服务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机房机柜租赁及设备托管服务 | 1 | 项 | 73万元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玉环市公安局拟将服务器、交换机等自用型设备(“托管设备”)托管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机房,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下简称玉环电信)提供托管服务,包含64个普通标准网络机柜和14个IDC标准服务器机柜。
因玉环市公安局原天网数据中心设备一直托管在玉环电信,且玉环市“雪亮工程”一期数据中心核心设备亦由玉环电信承建提供,以及玉环市“天网工程”75%的光纤链路服务由玉环电信提供,后续数据中心设备托管服务由玉环电信提供,有利于天网及雪亮工程系统的稳定运行。玉环电信已成功实施玉环教育、社保、市民卡机房租赁项目,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能够承担我局建设任务。
《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本项目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因此针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扈辉 | 讲师 | 玉环市教育局 |
曾安民 | 经济师 | 玉环市社保中心 |
叶润华 | 工程师 | 玉环市人民法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情形,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玉环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6-89917650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玉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 谢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250185
传真: 0576-87250185
地址: 浙江省玉环市广陵路130号
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622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