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楚门镇垃圾房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楚门镇龙王、中山、胡新工业区、胡新宾馆、胡新菜场、三联、蒲田、马山、东西、田岙、筠岗共12处垃圾站,建设内容为垃圾房污水零直排建设(针对垃圾房滤液污水进行收集纳管),包含设置滤液收集井、埋设管道、新建隔油格栅井等。主要工程量如下:1)、新建污水管道:HDPE排水管DN225 528.1m,500*500mm(H=0.84m)污水流槽检查井11座,φ700(H=1.2m)污水流槽检查井3座,500*500m(H=0.85m)滤液收集井12座。2)、新建3.04*1.5*2m垃圾滤液收集池1座,1.92*0.8*1.2m砖砌隔油格栅井12座。3)、道路拆除恢复600m²,道路结构为150mm厚5%水泥稳定层+180m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若实际道路结构不同,按实恢复。具体详见施工图。
2.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376352元。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招标人预算书所包含的工程量(详见招标人预算书)。
2.4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不超过75天(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和浙江省台州市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浙江省和台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相关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在玉环市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yuhuan.gov.cn)网站的“乡镇平台交易信息”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02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楚门镇昌业北路112号楚门镇人民政府B幢六楼大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平台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余先生 | 联 系 人:张仙花 |
电 话:0576-87475395 | 电 话:0576-87217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