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麦屿街道建筑物拆除工程补充文件
【信息时间:2020-04-03】
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现对《大麦屿街道建筑物拆除工程》内容做以下变更:
1. 原评标办法评审内容第3点“须提供购买增值税发票原件,否则不得分,租赁设备不得分。”改为“须提供购买增值税发票原件或通用机打发票原件,否则不得分,租赁设备不得分。”。
招标人:玉环市人民政府大麦屿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