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楚门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9-16区块)(招标项目)玉环市楚门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9-16区块)(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0-04-16】

           

 

关于玉环市楚门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9-16区块)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275001)

公告开始时间:2020-04-17         公告结束时间:2020-04-20

本 玉环市楚门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9-16区块)(A3310211100000275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市楚门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9-16区块)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玉环市楚门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9-16区块)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日历天)
1 华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2692338 合格(达到国家和浙江省台州市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浙江省和台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相关验收标准) 180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第1候选人 华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杨吕云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企业资质
第1候选人 华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不分专业-特级;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不分专业-二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不分专业-一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市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余先生

  • 联系电话:0576-87475395

  •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废标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

废标依据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标综合排名靠后的T家(T=S*10%=1.1,T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即T为1。)技术文件不予通过。

 

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技术文件不予通过的投标人予以淘汰,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玉环市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玉环市楚门镇

  • 联 系 人:余先生

  • 电    话: 0576-87475395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安路198号上段大厦3单元1501室

  • 联 系 人:张仙花

  • 电    话:13967677682

  • 电子邮件:18302091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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