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楚门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9-16区块)施工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275002)
公告开始时间:2020-04-24 公告结束时间:2020-04-27
本 玉环市楚门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9-16区块)施工监理(A33102111000002750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市楚门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9-16区块)施工监理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玉环市楚门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9-16区块)施工监理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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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880700 | 合格 | 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
2 | 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878080 | 合格 | 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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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候选人 | 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叶冬冬 | 33012547 |
第2候选人 | 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许晓波 | 33020021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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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候选人 | 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其他-甲级; |
第2候选人 | 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不分专业-甲级;工程监理-市政公用-不分专业-甲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市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576-87475395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废标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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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浙江华洲国际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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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信标评审中发现,电子投标文件总监资格自查表中无项目总监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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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招标文件30.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楚门镇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 0576-8747539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安路198号上段大厦3单元1501室
联 系 人:张仙花
电 话:13967677682
电子邮件:18302091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