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政府采购计划书临【2019】4625号确认书批准,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就玉环市保障性住房楚门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DZX2020-Y-GK-04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 |
1 | 玉环市保障性住房楚门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新) | 建筑面积17910㎡,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1 | 项 | 158.61 | 158.61 | 合同服务期3年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公告)时间:2020年06月01日至2020年06月08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后可免费下载。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五、招标答疑会:无。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09:00:00;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09:00:00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6月23日上午09:30:00),投标人须登录“浙江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
开标地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拟投标人自行核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浙江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浙江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浙江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浙江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办理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u盘)以邮寄的方式送到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见下方。“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4、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以“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九、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相关注意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下载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公告期限届满之后下载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zfcg.czt.zj.gov.cn)和“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yuhuan.gov.cn/News/zcfg/zfcg)。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彦竹
联系电话:0576-87237908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康育南路309号1503室
(二)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玉环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6-87238509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长康路201号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玉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谢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250185
传真:0576-87250185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30号
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6718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