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楚门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17区块)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275003)
公告开始时间:2020-06-24 公告结束时间:2020-06-28
本 玉环市楚门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17区块)(A331021110000027500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市楚门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17区块)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玉环市楚门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17区块)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日历天) |
---|---|---|---|---|
1 | 浙江良九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5568466 | 合格 | 15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第1候选人 | 浙江良九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鲍丽君 | 浙2331515109115、浙建安B (2016)099007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资质 |
---|---|---|
第1候选人 | 浙江良九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园林-其他-其他-一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其他-二级;施工专业承包-其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二级;施工专业承包-其他-园林古建筑工程-三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市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6-87475341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废标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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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浙江鹏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在资信标评审中发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无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浙江伟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在资信标评审中发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浙江三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在商务标评审中发现,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中无编制说明,不符合投标文件组成要求。 |
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华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在商务标评审中发现,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中无编制说明,不符合投标文件组成要求。 |
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楚门镇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576-8747534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安路198号上段大厦3单元1501室
联 系 人:张仙花
电 话:13967677682
电子邮件:18302091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