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芦浦镇西塘物流园区污水零直排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委托浙江开太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为芦浦镇西塘物流园区污水零直排工程,项目位于芦浦镇西塘物流园区。
主要建设内容为:路面破碎修复共350㎡,铺设D400(PE100 0.8MPa)实壁污水管共121米,HDPE缠绕结构壁A型管D400(环刚度为8KN/m2)共687米,750×750检查井20座,草地修复,箱涵管涵清淤等;
2.1.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736773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招标人预算书所包含的工程量(详见招标人预算书)。
2.3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不超过60天(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和浙江省台州市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浙江省和台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相关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注册地在玉环市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要求无在建项目。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yuhuan.gov.cn)网站的“乡镇平台交易信息”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30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二楼大会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平台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开太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屠先生 | 联 系 人:张济波 |
电 话:15067147635 | 电 话:15605869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