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一期)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310001)
公告开始时间:2020-09-11 公告结束时间:2020-09-15
本 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一期)(A3310211100000310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一期)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一期)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
1 | 台州联扬建设有限公司 | 10842542 | 合格 | 不超过180日历天(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必须在2020年11月25日前完成)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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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候选人 | 台州联扬建设有限公司 | 刘严波 | 无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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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候选人 | 台州联扬建设有限公司 | 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不分专业-三级;施工专业承包-房屋建筑-钢结构工程-三级;施工专业承包-房屋建筑-建筑装修装饰-二级;施工专业承包-房屋建筑-消防设施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不分专业-三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云霄
联系电话:13777653456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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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否决投标依据 |
台州长泰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荣远建设有限公司 |
工期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三章“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号码:0576-87238517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大道517号
联 系 人:陈云霄
电 话:137776534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玉环市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11楼
联 系 人:李陆明
电 话:0576-872873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