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分水村渔用码头修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玉环市芦浦镇分水村,主要为新建重力式挡土墙(C30块石混凝土)长85米,护栏205米,原台阶修复重建(水泥现浇)2.3平方米,码头路面修复390平方米,浮桥翻新190平方米,现场砖砌景观灯塔1个,安全标语宣传牌6个。具体详见图纸。
2.2工程招标控制价为921705元,按一个标段实施。
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量。
2.4计划工期:不超过7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证)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 根据浙水建〔2013〕23号文的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出之时至 2020年09月30日09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注册成为玉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30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2020年09月30日09时3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0年09月30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ggzytownsopenbid.yuhuan.gov.cn/index.html投标人无需到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yuhuan.gov.cn)乡镇平台招标信息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王女士 |
联 系 人: 张仙花 |
电 话: 0576-89918723 |
电 话:0576-87217575 |
附件下载:
1 | 图纸:[feiq]分水村渔用码头修复工程施工图修改(8.31).pdf 招标文件:zb.pdf 其他附件1:招标人预算书.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