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港南法庭室内装修及外立面改造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内容为港南法庭室内装修及外立面改造工程,位于玉环市坎门街道,工程内容包括建筑装修与安装等。具体详见施工图;
2.2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184168元;
2.3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工程量(具体详见招标人控制价报告书);
2.4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不超过6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 ggzyjy.yuhuan.gov.cn)网站的“部门自行交易信息”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等。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人民法院三楼六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自行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玉环市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陈先生 | 联 系 人:林先生 |
电 话:0576-87257012
| 电 话:1805768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