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渔业船舶污染物数字化防治集成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2020-1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委托,现就玉环市渔业船舶污染物数字化防治集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X-YHGQCG-2020-01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技术要求描述

备注

1

玉环市渔业船舶污染物数字化防治集成服务项目

3

801.33

万元

本次招标主要对在玉环市16个渔港靠泊渔船污染物进行数字化防治集成服务。充分发挥“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技术,软硬件结合有效链接渔船水污染物产废端-运输端-处置端,实现监测信息化、收集网络化、运输统筹化、处置集中化、监管可视化、运作市场化,实现渔业船舶水污染物处置一站式、全流程智慧管理。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第四章公开招标采购需求。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采用3+2模式。即在签约合同服务期满一个月前,采购人将视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内的工作表现(以考核清退细则为准),且项目内容和资金符合国有企业采购预算安排或要求,并在采购人向主管部门申报国有企业采购计划通过后,可将合同承包期续签2年(每年承包价同签约合同价扣除玉环市渔业船舶污染物“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防治协同管理平台系统授权使用费及物联智能装备建设费后年平均价)。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供应商具有海洋或船舶水污染物数字化治理服务类似项目运营服务经验,要求软、硬件成熟且实际运行1年以上(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供应商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被列入省级及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名单(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不接受网上报名),下载地址为http://www.zjzfcg.gov.cn或http://ggzyjy.yuhuan.gov.cn/home/index

2、获取(公告)时间:2020年11月0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安路198号上段大厦3单元1501室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备注: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发邮箱183020914@qq.com)或邮寄报名资料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 上午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投标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因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件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09:30前送达响应文件参加投标。投标文件收件地址为浙江省玉环市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15层(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联系人:胡宇晓,联系电话:0576-87233585、13706866522。如因邮寄原因造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形式,供应商不得派代表来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但供应商必须派授权代表远程参与开标,并保证其授权代表电话畅通。在代理机构电话通知开标结果前必须确保授权代表始终在岗,开标过程中的澄清等工作将以电话形式进行。如因供应商的通信原因造成的通话不畅,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5日 上午09:30

十、开标地点: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市新城中路与长治路(南一路)交叉路口)二楼评标室(二);

十一、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玉环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三、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美琴、张仙花

联系电话:0576-87217575

邮箱:183020914@qq.com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安路198号上段大厦3单元1501室

(二)采购人名称:玉环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颜先生                   

联系电话:13586271612     

地址: 玉环市坎门街道


(三)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玉环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蔡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250157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30号

 

招标文件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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